當你在講一種追求方法時,常會有人突然跳出來說,這沒用!至少對他沒用!

但這是毫無意義的。

任何一種方法都可以沒用的,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種方法,如果有一種方法是絕對有用,那麼就沒有別的方法會存在了,或是說,這種方法將會非常廣泛的被流傳下去。

在當下的判斷中,時常出現這種錯誤,通常涉及到人的行為時,我會討論其有效性的範圍,而不會去判斷這有沒有用,因為有沒有用只有身處在情境之中才能證實,更何況對你沒用不見得對別人沒用。

因此,否認的心態就顯的十分有趣了,特意跳出來說沒用的心態是什麼呢?在一片認為有用的聲浪下跳出來說沒用,就事實來看,是獨特,也就是說獨特化的需求,確認自身的獨特。

那為什麼要確認這種東西呢?很可能是自身並沒有別的什麼獨特性很強的東西以供自我確認。

再次強調,事情的本身,是具有超然性的,也就是無法將其存在化約到任何一種侷限之中,而我們的討論,或一般的討論,是將對象物以某種侷限來進行討論,也就是說,我們討論的東西只是近似於該物,而不是物自身,這種方式也是自然科學常用的方法。也因此,我們要對對象進行最接近物自身的判斷與分析,而不是侷限化後的扭曲本質。要做到這一點,一定要認清討論的內容以及討論的本身,缺乏絕對客觀的立場以及充滿了無法彌補的缺陷。

某種意義上,在此之下,理智將以其本體存在,在不被具體化的情況下,人們運用的,是理智所代表的整套方法,而非人類定義的理智。

明天或之後會再論述有關這部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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