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便利,就是容易取得、容易使用、容易購買。九十九塊的傘很便利,泡麵很便利,阿舍乾麵就不便利。相對於便利,質感就是具有突顯的特性,標誌自己,和他人與眾不同。

一樣商品,很難兼具,最糟糕的是,他身處在質感和便利的大肚之間,而不在任何一側,像這樣的商品就會失敗,比如說蘋果(Apple)出過一款掌上型電腦叫做牛頓(Newton),造價昂貴使用困難,質感並沒有特別突出,便利性也低,結果導致失敗。

便利會隨著時代變化,以前有竹片就能擦屁股,現在要用衛生紙。以前是拿收音機聽音樂,後來改成CD,現在變成MP3,這都是隨著時代變化而改變的便利性。世紀初,比爾蓋茲等人投入龐大資金發展低空衛星網路,此計畫要八年才能完成,但八年中科技變化快速,無線網路發展超乎預期,此計畫胎死腹中,就是忽略了便利性的改變。

一樣高質感的商品,是無法具有便利性的。像是Coach,高質感的精品,但後來打出低價策略,希望拓展市場,人手都能擁有精品,只可惜因為價錢便宜,取得容易,質感便受到打擊,從而不上不下,變成「精品界的麥當勞」。星巴克快速擴張,從而將他的品牌質感降低,這也是質感與便利不可能同時擁有的證明。便利與質感好像一體的兩面,你只能看到一面,但不可能同時把兩面都顯現出來。

因此,商品一開始的定位要清楚,是要追求高質感,還是高便利呢?不上不下的商品,最終無法吸引大多數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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