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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派的人認為,要討論哲學,要搞語言學,而文字本身的用
意,在哲學中有一定的影響。

這樣講好了,一個句子講出來,那麼這是有可能的嗎?但是既
然講了,那麼還是有可能的吧?只是這就十分有意思了。

這樣講好了,一個東西他本身是成立的,但它在被指涉的同時
又同時不是它,或是說,它不在它之中。我想問問,這種意義
是存在的嗎?而我所討論到的東西,它在未被指涉到時,它在
哪裡呢?若它是未被意識到的,那它本身怎麼存在的?

但你指涉它時,事實上它已經在你的意識面前顯露了,或是它
在你的意識面前,你的意識面對它,即使它已經離開它,但它
已經投射到你的意識前,或是在你的意識前,或是存在於你的
意識前?三種不同的狀況是哪一種?在你意識前的東西,是投
射的幻想、它自身、還是離開它自身的它?後者,它可以說是
既是它又不是它,它是同時存在也不存在的,因為如果它不存
在,我們意識前的它就不是它,那我們就沒意識到任何東西了
,或是說我們意識到的不是它,所以類同於沒意識到任何東西
,而它也不是存在的,因為它必須同時離開它自身,所以它不
在那,它必須在那又不在那,它必須存在又不存在。

語言很神奇吧?語言有諸多可能性,那麼是可能的還是不可能
呢?這就要好好去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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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oudde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