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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人講說什麼叫做懂,他們說,懂就是你能用自己的話重新講一遍。但是這段話我卻有聽沒有懂,什麼叫做自己的話?怎麼判斷我重講的到底對不對呢?

反而是他們連懂的講法都無法讓人懂,這樣,我還真不知道他們要怎麼能夠説自己懂?如果所謂的自己重講一次只有自己聽的懂自己在講什麼,那不就好像自己發明的密碼或文字,只有自己懂別人都不懂,那麼重講的意義何在?因為大家講懂的判斷方法,講法都是一樣,那麼自己的話又跑到哪去了?既然是自己的話,為什麼大家的講法都一樣呢?或許有人說,這是因為這就是真正用來判斷的方法啊!那麼我也可以合理懷疑說,這根本就是把別人的話重新講一遍啊,這不過是把權威複製到自己的心中罷了。

而我終於搞懂,就以這句話來說,什麼叫做懂了。

不過在此先想一下,如果一件事給一百個人去讀,那麼就會有一百種不同的新講法,那麼每一種都是對的嗎?而且所謂的自己的話是怎樣才算是自己的話呢?定義之所以這樣定,難道是為了讓你去玩等價?那我覺得挺累的,因為人最喜歡玩等價了,而且玩的很爛!

不過我也不否認說,類比和等價真的是很重要的東西,不過在這個地方,我卻不會過度去強調,因為我相信比起所謂的模糊不輕的「自己的話」,更重要的是「動」。

什麼意思呢?定義定理就像是你從土中挖到的恐龍化石,你把化石拼起來,然後大家猜想這個動物到底是長什麼樣子,試著去還原,讓這動物活起來可以在電影裡面跑來跑去,而這最後跑來跑去,就是我要強調的重點,就是定義和定理的「動」。

你要讓定義和定理動起來!你要試著讓這些東西真正跑起來,讓他們復活來活生生的運作,簡單說就是賦予他們血肉,讓這些東西不單單只是文字的堆疊,而且還是真正活的東西,活在你的腦中!

因為你要賦予他血肉,所以你要做很多工夫,這點請各位好好想清楚吧,至少我給了一個非常明晰的關於懂不懂的判斷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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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oudde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