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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游完泳,出來,在炙熱的太陽下看到幫打擊者加油的人們,想到他們在眾人的歡呼聲中,鬥志昂揚的注視著投手即將投出來的球。對於這些業餘玩家來說,真正的重點是享受參與的快樂,而不完全是勝利或是得分。

於是乎我想到,能夠融入社會和眾人一起活動、擁有良好群體生活能力的人,是不是就比較適合生存呢?

活著,就是人類啊。

人類時而像獸、時而受理法約束、時而有公理正義、時而厚顏無恥。常常會聽到的有關人類的描述,不外乎就是人類是多麼矛盾的生物,種種的矛盾都會表現在人類的身上,但這其實不是矛盾,人類是為了活下去,為了活下去所做出的一切行動,而從行動去了解人類的本質是毫無意義的,因為人類這個姿態的呈現,人類這個生物,很純粹的,就是「活下去」的表現。

我們紀念偉人,而非紀念那曾經活動於世間的肉塊,而是紀念他活著時所做的一切,紀念他的行為,紀念他的信念,或者說,紀念他所表現出來的「活下去」。雖然不外乎宣揚良善、正直、公義與意志,所以才紀念他,但能確定的,絕對是跟他活著的時候有關。

如同我們在諸多故事中看到的,面對不一樣的事情,人類有很多的選擇讓自己活下去,有人展現出邪惡、無恥,有人展現出正直與誠實,但不論如何,它們是為了活下去,也可以說是不斷活下去的人們,讓人類呈現如此純粹的活著的姿態。

人類的基因不斷留下能夠活下去的功能,越能提高存活率的,也越能夠留下他的基因給後世,也因此後世的人們比之前的人更有活下去的能耐,那麼如果我們對於一個人表現出來的種種自相矛盾的行為感到奇怪,也許有點太超過了。其實這一切都沒甚麼好奇怪的,因為我們只是為了活下去。

人類是甚麼?人類就是活下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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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oudde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