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的一周。
室友帶回來兩顆草莓,又大又紅。
現在,連他都有女友了,似乎驗證了我的一些想法。
自從我的某同學也交到女友後(當然,大約快一年後就分手了),我就不認為有人交不到了。
不過說是交不到的就愛挑也太過火。
應該說是,選擇更多了吧?
不過我也認識交不到的,他們的目標是林志林等級(我不知道此大姐的名字)。
愛挑了吧?
那看看更多愉快活著的人們,如果這些傢伙們交不到,那我會為他們的荷包哀傷。
花了那麼多錢治裝,看起來都滿有型的。
雖說我這學校女生少,但是要交是一定交的到的。
只要多參加社團活動,多花些時間,就一定交的到女友。
看看我室友,他還伸出魔掌到台北呢。
那我呢?抱歉,我本人一點都沒有這個意願。
交不到的人,也有不想寧缺勿濫的吧?
這好像廢話。
之前,和別人討論到一些感情觀,很無奈的發現到,我很難完整表達自己的想法。
即使如此,也只有一個人會無聊到一字一句和我辯駁,浪費不少我睡覺的時間。
簡單說,我覺得那浪費時間浪費精神浪費體力及金錢。
坦白說,每一個人我都覺得不錯,但每一個人也不値作更近一步的接觸。
我是一個話可少可多的人,有必要的話我可以很多話。
有必要的話,我可以一年都不講話。
如果要保持一個朋友,這個人沒法和我作深入溝通,那我很快就沒話講了。
不要說一年,甚至一秒內就發現這人多淺都有可能。
只要一發現這點,我就一點興趣也沒有了,滿像小孩子玩膩玩具的樣子。
就某種意義來講,我是個很不注重友情的人。
大部分認識的人,慢慢的都變成通訊錄中的一個名字。
少部分的人,或是極少部分的人,變成我生活的一部分。
只是我也感覺到,這極少部分的人,他們對我也是極難維持的。
我也非常有可能忘掉一個天天跟我保持聯絡的人,因為我發現他的極限。
如果我沒法從他身上找到新的泉源,那等於我無話可講,無話,等於結束。
逐漸我發現到,我從很多人的身上吸收到教訓然後改正自己。
這些人很快的被新的我趕過,卻無法跟著我的改變。
有時覺得滿無奈的,因為我一直希望自己要變強。
不斷的改變,我,實在無法停下腳步。
也因此,我發現當我處在人群中時,比起一個人時更孤獨。
自己一個人時,倒是比較無拘無束。
有時,我很難想像身邊多一個人後我的生活將會陷入多大的危機。
我所有的一切都得慢下來,我所有的專住都必須停止,真可怕。
我一想到我要花心思不要說錯話、做錯事,還要討好對方。
實在像場發生在現實中的惡夢。
我想,多虧某些人的存在,讓我明白這些事,以避免讓我陷入如此的恐怖之中。
有時我覺得,感情是那些沒事幹的人為了彌補沒事幹的空虛和寂寞才存在的。
不然古代都是相親,因為要為明天的一頓飯而努力,哪想的到什麼愛啊。
不過我勉強承認人皆有愛。
但那也只是狗屁。
我只覺得,世界上勉強分為兩種人。
一種類似我,或於我之上的那種看事情非常詭異的人。
自己說自己有真知灼見倒是滿不要臉,不過既然這是我自己用自己的意識動手打的。
一種就是自以為的人,或是自不以為的人,被這個世界的常識遮蔽眼睛。
當然,話都是我在說,信不信都隨便諸位看倌了。
有點耐性的看我寫的東西,或多或少您會改變的。
如果打從心底不屑一顧,反正我之前也跟不少人好說歹說,我也累了。
領情的人不多,反倒是罵我背後嫌我的人不少,我也懶的寫的很有道理。
隨手寫寫,想到啥就寫啥。
不懂可以發問,不過不要把我講的話當成金科玉律來反駁我。
記住,我不是要跟誰辯論,大家交換彼此的觀點,甚至各說各話都可以。
但如果很愛反駁我,那很抱歉,那您並不是我想交流的對象。
您大概是處於叛逆期,欲求不滿罷了。
誠心的建議,有緣來我這看文,請心平氣和,想想我說的有沒道理。
看的不順眼,我也沒逼您看。
看的順眼,或覺得我講的七零八亂,您回應,我可以寫一篇仔仔細細的,包您滿意。
Have a Nice Day!
- Oct 31 Mon 2005 17:53
種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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