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把自己所做的一切都給予一個正當理由,但是當他面對仇恨等赤裸裸的
情緒時,他終究無法逃避這種野獸般的本性和文明大衣下的角色認定之間的位
差,這就是在《軍火之王》中,尼可拉斯凱吉開槍殺人那一段的描寫。

但這其實是很微妙的,要知道,那個角色所身處的社會結構,和那個逼他殺人
的角色不同,一個是文明建構的價值,一個是野獸般的情緒,兩者之間的反差
,用以描寫人類不脫自然情緒所主宰的本性,其實是太過了。最大的問題出在
,兩種不同架構下呈現出的人類,其實是不同的。

力量,是超越文明直達獸性的一種媒介。如果手上沒有槍,那麼主角會開槍嗎
?你可以說主角是偽善者,不過主角一定不會殺他,這是文明所建立的規範,
也是文明的力量,你也可以說,這是兩種不同信念和價值的社會之衝突,而這
種衝突被錯誤解讀,原因在於,我們認為我們這種價值比較高尚。不過,高不
高尚並不是由我們來決定的,但我們都會認為暴力殘忍是比較低等的價值,這
就落入迷思之中了。

即使有仇,我們也不會殺掉對方,這不是偽善,這是人類發展的結果,也是文
化建立的成就。有仇恨而不去報仇,就叫做偽善嗎?順應人的本性做事,才是
真性情嗎?電影,很簡單,但人生可沒那麼簡單。文明的外衣是不是偽善?有
文明是不是就比較高尚?我會說,兩種不同世界的人會產生文化衝突是很正常
的,而也就僅止於此,重點在不同,而不是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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