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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PTT上看到一篇文章被噓爆,雖然噓爆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但這篇文章真的是太值得玩味了,有興趣的話可以看一下文章,然後想一下為什麼會被噓爆(雖然一部分的原因是很老掉牙的)。

這篇文章最大的問題是他想表達的內容含糊不清,招人誤解,我們這樣來看吧。首先,大家都看過標題殺人法吧?我在某個商業論壇裡面看過,因為標題下的不好,導致回文的內容跟原文內容都快沒關聯了,回文的人可能只看到標題,或是看完了原文卻只記得標題,回的內容根本就是誤解了原文。這篇PTT的文章就是犯了如此毛病。

大家看一下起始句,他想表達的意思,你認為是什麼?看起來就是,他說他不愛錢。有房有車的人會沒錢?通常看的人會直接把有房有車跟有錢畫上等號,此文是使用開門見山法,一口氣破題,非常好!那我們往下看看他的立論或舉例。

結果很失望,因為他說,他老公薪水是他兩倍,可以讓他開心的當家庭主婦。例子舉的失敗,讓人認為有錢果然就能挑選自己要的。如果這是會考作文,大概拿不到三級分吧?不管是英文作文也好,中文作文也好,你的立論、見解,跟你的論述、舉例完全相反,請問你要怎麼說服別人?

結果這篇文章出現許多不同解讀:首先是原PO,他想表達的是,在婚姻市場裡面你就是要提升自己的條件,才能有競爭力,否則,別怪社會對你不公平。這段論述是在該文章的最末段,完全和他的破題無關,今天男人有房有車,難道沒有提升自己在婚姻市場裡面的競爭力嗎?一開始說有房有車不一定挑的到三十歲以下的正妹。這是事實,他可能不屑於有這種高傲心態的男人,但最後扯到的是自我在婚姻市場理的條件?很顯然的沒有任何關聯。寫作文的時候切記結論不可以離題。

其次,大家普遍的解讀是,原PO想表達的是他不愛錢(有錢=有房有車),結果最後自己挑了比他有錢又讓他快樂當家庭主婦的人。這很明顯就是原PO寫作能力有問題,導致讀者的誤解。

最後,往下幾篇,有人說當家庭主婦也很困難啊,不比工作容易。我想這是想打圓場,但這個問題是,對於原PO而言,當家庭主婦比上班快樂,所以這個幫腔也不成立,同樣的也是一篇失敗的作文。總歸而言,這是一篇失敗的作文,但是是一篇很容易引戰的好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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